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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人民法院三大举措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8-09-10 16:33:44 【字体: 】

   自开展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活动以来,该院认真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领导亲自处理涉诉个案。该院重点案件重点办理,院长锺欣吾了解到某信访案件六年来久诉不息,便亲自带领专案组远赴外地调查,了解上访人公司的情况、授权代理情况,为下一步彻底解决该案收集了大量的证据。

   二是狠抓执法绩效减少信访

    该院狠抓了案件质量及司法绩效工作,要求全院干警秉公办案、公正执法,提高审判效率,从源头上全力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院执法监督室一日一督办,先后两次到全院各庭局队摸底排查有上访隐患的案件,随时跟踪调控,建立了完整的上访案件、隐患案件档案,随时掌握情况,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数据情况。如王某反映法院执行不力案,该院多次给被执行人做工作、协商,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有效化解了一起因执行不力引发的信访案件。

    三是严格责任,狠抓落实

    市法院根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重点信访案件和重信重访的案件严格落实“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的四定工作机制,组成专门班子实行“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的“五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该院在办理张某反映执行不力的案件中,考虑到信访人张某夫妇行动不便,又急需一笔高额的后续治疗费用,在被执行人张某某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该院依法执行连带责任人湖南娄星纺织有限公司,得到了信访人的高度称赞,圆满解决了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据津市市政法委上报材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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