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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人民法院强化五种责任妥善处理涉诉信访问题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8-09-27 13:25:03 【字体: 】

     今年来,临澧县人民法院针对以往涉诉信访工作中存在的“案结事不结、官了民不了”、当事人越级上访、重信重访等突出问题,采取措施,强化责任,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直接责任。该院牢固树立“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司法价值取向,实行案件承办人对承办案件的涉诉信访问题终生负责制。审判人员在确保案件质效的前提下,注重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诉前以及诉中的调解和行政案件的协调,加强执行案件和解,认真搞好诉前风险提示和判后释疑工作,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积极化解矛盾。

     二是强化监督责任。审判管理办公室和审判委员会在对全院诉讼执行案件进行质效监管与流程监管的同时,注重了司法绩效的综合评价,既考核办案的法律效果,又突出办案社会效果的评价,重点加强对涉诉信访、重信重访案件的复查、评议。凡出现越级上访、重信重访的案件,将作为案件质效监管的重点,由该院审判委员会集体评议,审判管理办公室对评议案件存在的问题监督承办人予以整改。

     三是强化连带责任。该院实行案件承办人、庭局长、分管副院长和院长的涉诉信访稳控责任连带。对涉诉信访、重信重访案件及案件当事人实行层级包保,落实“谁承办谁负责,谁稳控谁包保,谁包保谁息诉罢访”。审判人员对庭局长、庭局长对分管副院长、分管副院长对院长层层签订包保稳控责任状,实行责任捆绑。

    四是强化查究责任。该院对因案件承办人违法违纪、失职渎职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严重不负责致使当事人越级上访、重信重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实行责任查究,并将结果纳入办案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五是强化保障责任。该院进一步加大协调调解工作力度,努力解决上访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成当事人息诉罢访。该院积极向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和协调,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尽力解决涉诉上访当事人的生活困难,强化对其基本生活的保障责任。

       

(根据临澧县人民法院上报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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