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 >> 业务信息 >> 法治建设 >> 执法监督 >> 详细内容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五个到位”强化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9-04-28 11:10:28 【字体: 】

  安乡县检察院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驻所检察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五个到位”,及时消除监管中的安全隐患,维护县看守所的安全稳定。

  一、强化认识,思想防范到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4月7日,该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监所检察工作,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加强监管场所在押人员死亡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张美权要求切实贯彻上级精神,对看守所的监管秩序进行彻底清理排查,坚决杜绝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该院还为监所检察部门增配一名年轻干警以增强驻所检察力量。二是强化工作联系。年初,该院两次牵头召开了县看守所、武警中队参加的联席工作会议,对“躲猫猫”事件发生的原因、后果,监管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应采取的整改措施进行深入研讨;及时协调看守所在监所干警、在押人员中开展以“我们应该从‘躲猫猫’事件中吸取哪些教训”为主题的广泛讨论活动;四是强化法制宣传。该院组织看守所干警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增强干警依法监管、科学监管、人文监管意识;集中组织在押人员上法制教育课,教育其遵守监所法律法规,认真改造,增强自我维权意识,鼓励他们检举揭发和坦白交代存在的牢头狱霸行为。

  二、严格规范,制度防范到位

  一是健全岗位管理制度。该院驻所检察室针对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大都因为监管干警疏于防范而造成的情况,及时协同对看守所的岗位目标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并修订完善,进一步强化每名干警的岗位职责;二是规范在押人员监管制度。驻所检察室及时督促看守所实行对在押人员“面对面”管理,杜绝犯人管犯人的现象;督促还看守所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调号”制度,防止在押人员形成牢头狱霸势力,防止苗头性问题滋生蔓延;三是严格责任查究制度。该院协调县公安机关出台规定,对在监管中存在失职、纵容牢头狱霸行为的干警实行一律调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突出重点,督导检查到位

  一是加强重点时段督查检查。该院针对牢头狱霸行为常发生在在押人员夜间睡觉前和监所干警换班形成监管“真空”的情形,督促看守所加强这些时段对在押人员的督导检查;二是加强重点人员督查巡视。明确“五类”在押人员为重点督查对象,即:新进押人员、已决人犯、重刑犯、未成年人犯、过渡室犯,同看守所一同不定期对其身体有无伤痕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加强重点环节督查巡视。针对留所服刑人员出监等环节易于诱发牢头狱霸行为的情况,加强对出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四、摸排掌控,安全防范到位

  一是加强信息掌控。该院协同看守所采取在在押人员中安插安全“耳目”,发放调查问卷表,设立举报信箱,开展出所人员调查等形式,全方位收集在押人员权益遭受侵犯的信息,及时发现牢头狱霸行为;二是加强安全检查。该院对监室的安全设施及监室内的违禁品进行彻底清查,依法收缴了在押人员携带的任何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三是增设监控设施。该院为驻所检察室新增一台电脑、实现与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并督促看守所在所内公共活动场所和每间监室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在押人员活动实行全天候监控。

  五、加大力度,监督惩治到位

  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大力监督纠正监所干警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监管场所在押人员中的牢头狱霸现象。今年来该院共向县看守所发出违发纠正通知书13份;毒品案犯王军在押期间多次殴打他人,致同监室人犯轻微伤,驻所检察部门深入调查,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检察建议,被法院合议庭采纳,王军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有力震慑了监管场所牢头狱霸行为的再次发生。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

 

分享到: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