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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公安局坚持“六抓”深入推进执法安全建设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0-05-11 17:27:27 【字体: 】

  自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专项行动以来,临澧县公安局党委采取得力的举措,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执法安全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抓安全事故原因剖析。近年来,该局虽然没有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但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少,应当引起全局民警警醒。纵观发生执法安全问题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八种情形:一是无合法身份的执法;二是酒后执法办案;三是刑讯逼供、所外提审;四是无安全防范措施的执法办案行为;五是有拉扯牵连的执法办案;六是无纪律保障的执法活动;七是防范不力的越狱、脱逃等事故;八是程序不合法的执法活动。通过剖析事故发生原因,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专项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全警警示教育。该局先后组织全局民警认真观看了省公安厅统一下发的警示片《触规的代价》和《苦果》。观片后,以所队室为单位,由分线管片局领导主持召开座谈会,就如何抓执法安全、预防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深入剖析。每位民警结合实际工作写出深刻的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统一交局政工监督室存档备查。通过上述活动,筑牢了全局民警抓执法安全的思想防线。

  三、抓追责问责办法宣传到位。该局将《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追责问责办法》印发给全局民警,并由局警务督查队经常开展督查,采取闭卷考试、电话抽查、现场查验等方法力促民警熟知熟记,全局民警熟规率达99%。学习后,广大民警一致认为厅党委明确的8条追责问责办法,条条凸显刚性,条条都是铁规,条条都“带电”。大家纷纷表示在执法过程中绝不搞法外施恩和下不为例,坚决遵守相关规定,绝不逾越“高压线”。

  四、抓排查整改执法场所安全隐患。该局组织法制室、督查队等单位对局机关、股队室20个公安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交警大队、森林公安局等执法场所进行了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并指出安全隐患13处。今年来,该局先后加装铁门、铁窗21处,将所有办案执法单位办公室调整至一楼共18间,改造候问室2个,加装监所监控系统2处,花费经费40余万元,为执法安全建设进一步提升了“硬件”标准。

  五、抓安全制度的落实。该局进一步落实监所在押人员提讯和外提制度,做到了“四个一律”,即:未着装的民警要求提审在押人员的,一律不提;民警单独提审在押人员的,一律不提;办案单位以辨认、调取证据和赃物为由将在押人员外提后不及时送押的,一律报局主管领导处理;有刑讯逼供苗头的,一律中止提审。通过监所检察机关和看守所的共同监督,今年来共纠正事故苗头2起。

  六、抓监管场所的规范管理。一是把好收押关。县看守所、拘留所对新入监人员一律进行健康检查,对法定不予收押或伤病情严重不宜关押的,坚决不予收押。二是坚决杜绝“牢头狱霸”现象。监所全面掌握监内动态,加强监内管理控制,启动“受虐人员报警系统”,对“牢头狱霸”现象露头就打,坚决消灭在萌芽状态。所有在押人员均由管教民警直接管理,不存在管理上的“拐杖”。对有欺压他人行为的在押人员,严格按照《看守所条例》、《在押人员行为规范》严厉查处,绝不姑息。三是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监所从生活上保证在押人员能吃饱、吃好、吃得卫生、吃够标准,同时坚持让在押人员做操、晒太阳,监室定期消毒防疫,最大限度地挤压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发生空间,杜绝监所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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