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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交警大队:“礼”字当先送头盔 从“头”开始抓安全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8-04-02 17:56:19 【字体: 】

“我们出门没有戴安全头盔,交警非但不处罚我们,还为我们免费发放安全头盔,感谢交警的人性化服务,以后我们一定要戴好头盔,保护好自身安全……”3月29日上午,津市市津城广场热闹非凡,一群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人从津市交警手中接过“爱心头盔”,既羞愧又激动。他们一致认为津市市交警大队此举既有创意又有温情,郑重地参加了“安全头盔,生命头盔,安全带,生命带”主题签名承诺活动,决定从“头”开始保安全。

活动当天,津市市交警大队民警蹲点查纠驾驶摩托车、电瓶车不带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驾驶人进行教育后,将其带至津城广场活动宣传点,再次进行集中教育诫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观看事故案例展板、参与签名承诺、免费发放安全头盔等方式,向驾驶人具体阐述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不戴安全头盔的危险性和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头盔,积极倡导驾驶人摒弃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电瓶车的交通陋习,努力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当天,共免费发放50顶摩托车安全头盔,向全社会传递了满满的文明交通正能量。

据悉,虽然大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都懂得佩戴安全头盔是安全行车的“护身符”,但因嫌麻烦、贪图方便,部分驾驶员往往不佩戴安全头盔,交警反复劝说教育,效果并不明显。为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头盔,生命头盔,安全带,生命带”主题宣传活动深入人心,津市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倡导科学化管理,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驾驶人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津市市交警大队  石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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