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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律师巧“代理”  非讼调解化纠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31 15:11:38 【字体: 】

近日,汉寿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律师非讼调解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成功为其追回9.5万元工资款,用最短的时间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我们都是在工地做事的农民工,之前在汉寿做事,活干完就去了另一个工地,现在汉寿的老板不给钱,为了要这钱,我们真是跑断了腿……”

2020年6月30日,熊某云一行七人来到汉寿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有关讨薪维权事宜。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后得知,2019年10月13日,熊某云、肖某忠等一行七人应某工地包头袁某某的邀请前往某工地从事调校工作,并约定调校工资为2元/平方米。调校工作完成后,袁某某并未依约向熊某云等七人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因讨要薪资无果,熊某云等七人便向汉寿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汉寿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他们的援助申请,并开通了欠薪维权“绿色通道”,当天完成审批,指派值班律师谭威负责承办该案。

在接待过程中,熊某云等七人情绪较激动,因前期与对方协商无果,一再坚持要求去法院提起诉讼。谭律师本着调解优先、应调尽调的原则,且考虑到熊某云等七人现在外务工,为处理这起纠纷已耽误几天工期,诉讼成本和解决纠纷效率等因素均不利于熊某云等七人,故建议其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并告知他们在调解过程中会继续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他们与袁某某乃至甲方进行协商。

接下来的日子里,谭律师多次与袁某某沟通,但袁某某以种种理由拒绝接受调解。一方面称其不欠七名农民工工资;另一方面又一再强调,因熊某云等七人的调校未达标,导致后期主体工程验收不合格,拒绝支付后期工资款是有理有据的。因调解失利,谭律师于7月8日向汉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介入下,袁某某终于答应协同甲方代表一同前往工地现场确认施工效果后,再另行沟通工资支付事宜。  

在谭律师的多番努力下,双方终于通过调解握手言和,袁某某当场签下结算凭证,表示愿意支付工资款9.5万元,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拿到这张凭证,熊某某等七人心中的大石头落了地,他们十分感谢法援律师,用最少的成本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他们的权益。“真是没想到啊,一分钱没花,钱就要回来了!”熊某某激动地说。

这起案件是法律援助帮助务工人员讨薪维权的一个缩影。该案通过非讼调解,成功为农民工高效维权,是打通农民工维权痛点、难点、堵点,切实降低维权成本的生动实践。汉寿县法律援助中心一直以来积极推动律师利用专业优势参与调解解决纠纷,在法援律师参与下,非诉调解既能做到案件快调快结、及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汉寿县委政法委 高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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