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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最大的成就感源于当事人的握手言和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04-19 16:50:51 【字体: 】

“当事人握手言和,执行款当场给付,案子顺利执结,我们执行最开心的事莫过于此。”一起案件如愿执结完后,执行干警崔晓开心地说道,脸上流露出满满的成就感。

4月16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干警崔晓的释法晰理下从剑拔弩张转为握手言和。

案件申请人罗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本是邻居,因相邻房屋排水一事而发生矛盾纠纷,最终双方大打出手,造成罗某受轻微伤。桃源县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认为,双方不顾邻里之情,因口角纠纷升级为肢体冲突,均存有过错。但吴某动手将罗某打伤,侵害了罗某的生命健康权,应承担主要责任;罗某在肢体冲突中也存在过错,应减轻罗某的赔偿责任,遂判决吴某赔偿罗某5000余元。

16日下午,执行干警崔晓一行来到吴某住所,吴某正为建新房的事忙碌不停,在得知执行干警来意后说道:“执行款不是没钱给,是不愿意给,之所以会打伤罗某,是因为他不断挑衅闹事。”崔晓随即对吴某进行了说服教育,但吴某始终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随后,崔晓将吴某与罗某一起带到桃源县人民法院分别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罗某表示:“5000余元赔偿金一分不能少,并要求吴某赔礼道歉。”吴某表示:“在肢体冲突过程中,罗某自身也有过错,因而不愿支付赔偿款,更不可能赔礼道歉。”

见双方丝毫没有让步,崔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说道:“你们是多年的邻居,应该相互帮衬,如果申请人坚持索要全额赔偿,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赔偿责任,法院可以依法对双方进行司法拘留。但你们是邻居,又都为人父母,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应该为自己的子女树立一个好榜样。”听完崔晓的劝说后,双方都沉默了。吴某表示,自己新修的房屋还是与罗某相邻,愿意履行赔偿责任,希望今后能好好相处。罗某也紧跟着表示,愿意减少600元的赔偿款,愿意修复与吴某的邻里关系。就这样,在崔晓拍照见证下,两人握手言和,吴某当场交付了执行款。

案件执行完毕后,双方对执行干警崔晓一再道谢,感谢法院调和了邻里关系。崔晓感慨地说道:我们最大的成就感源于你们的握手言和。

                                                                                                 (桃源县人民法院  李瑶瑶  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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