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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寻常而又特殊的调解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04-04 16:12:16 【字体: 】

对于人民法庭来说,婚姻家庭类案件是日常接触最多的一类案子,案件数量也逐年递增。据不完全统计,鼎城区法院仅黄土店法庭今年新收的婚姻家庭类案件就达到了130余件,几乎占到总收案数的五成,离婚的人群也日渐呈现年轻化的趋势。

婚姻家庭类案件数量的激增,一方面是由于人民生活水平与日俱增,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的同时,人们开始追求精神生活的充实——以往夫妻之间的小摩擦小矛盾总被掩盖在生活的重担之下,如今生活条件好了起来,人们对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摩擦,往往夫妻双方都选择不将就,一气之下怒至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也就不再稀奇。

另一方面,婚姻家庭类案件数量的增长,也得益于法治社会深入人心。随着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基层人民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往日里一些司空见惯的旧风陋习得到了纠正,男女平等等观念更是深入人心。在婚姻遇到了障碍,出现了实在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法院用法律求一个公正,而非往日里的忍气吞声。

近日,鼎城区法院黄土店法庭就受理了一起寻常而又特殊的离婚案件。

说它寻常,婚姻家庭类案件渺若繁星,法官早已习以为常;说它特殊,则是因为这件案件处理会直接影响到一位即将高考的花季少女。

何某和唐某于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长女何某甲2001年出生,幼子何某乙2004年出生。夫妻婚后感情尚可,由于家庭经济原因,唐某2012年选择外出务工补贴家用,夫妻仅在春节才能团聚。后由于对子女教育培养方式上夫妻双方出现分歧,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与何某离婚。

在受理该案后,法官联系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向他们充分了解情况。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拒绝与对方进行沟通,在得知双方目前都在法庭辖区内之后,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约定了日期,来法庭面对面协商此事。

当然,如若协商不成,也就只能开庭审判,而根据办案的经验来看,一般到了法庭都协商不成功,坚持要开庭审判解决问题的婚姻案件,多半是以离婚告终。哪怕要求离婚的这方未能满足离婚的法定条件,被法院审判后驳回诉讼请求,在六个月期限后当事人依然会再次起诉。

到了约定那天,双方当事人准时来到了法庭。出乎法官意料之外的是,当事人走进办公室之后,又跟进来一个十七八岁瘦瘦小小的姑娘。经了解,她是当事人长女,刚好处在高三这么一个特殊的时期,专程请假过来的。她是通过母亲朋友圈知道了父亲已经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母亲离婚的消息。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是纤细敏感的时候,想到父母马上有可能分开,她一时接受不了,便随着父亲一起来到法庭想要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看着她委屈、欲言又止的模样,想必这段时间对她来说也很煎熬。

起初双方当事人对彼此态度都很冷硬。男方认为女方外出务工,鲜少回家,也不管两个孩子的学习生活,非常过分;女方认为自己外出打工是为了补贴家用,男方对小孩的要求过高过于严厉,这样不适合小孩健康成长。

在法官的耐心引导劝说下,双方当事人语气渐渐没有最初的剑拔弩张,心平气和缕清矛盾之后,双方竟然发现原来彼此目的都是相同的,都是为了让这个家庭更好的生活,让小孩更加优秀;而所谓的矛盾,不过是在方式方法上存在一些小分歧,根本还没到离婚的地步。法官最后总结道,婚姻家庭中除了相互理解彼此尊重,更重要的是要时刻保持沟通,只有这样,才能让和和满满的家庭继续下去。

最后,原告向被告表示了歉意,同时当场写下了撤诉申请书;被告也爽快接受,并表示夫妻以后要加强交流沟通,不会让这回的误会再次发生。

得知父母之间只是误会,原本眼中含泪的少女也第一次绽开了发自内心的笑容,来时分两路前后进门,去时合一家携手同行,这一桩普通而又特殊的婚姻案件,也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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