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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解放思想 确保公正司法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8-10-27 16:38:22 【字体: 】

  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的必然要求,是法院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追求新进步的必要举措。思想新,一新百新,观念变,一变百变。在新一轮解放思想活动中,全市法院应该按照“二、三、四、五”工作思路,以解放促发展,以发展促解放,为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建设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谐常德重大战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两种意识”,在发展理念上取得新突破。首先是强化全局意识。要积极推动“大学习、大讨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纵深开展,真正把法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坚持科学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做到胸怀全局,坚持党的利益至上,从整个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法院工作,找准位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其次是强化为民意识。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完善各项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开展便民诉讼,拓宽司法救济途径,加大司法调解工作力度,破解执行难题,真正把为民、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努力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二是明确“三个标准”,端正解放思想的价值取向。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解放思想必须坚持“唯民、唯法、唯发展”的标准。“唯民”即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二字牢记心头,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要有群众观念、群众感情,善做群众工作,与群众打成一片,尽可能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民有所求,必有所为;民有所忧,必有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唯法”即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要有利于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唯发展”即要贴近省委“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省”工作思路,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趋势同步,围绕市委市政府通过推进新型工业化来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农业产业化的工作思路,确保解放思想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

     三是肃清“四种思想”,确保法院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为“短浅”思想。即要肃清对审判工作本质的认识不够深刻,对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不够端正,单纯司法、狭隘司法,只讲案结、不重事了,只讲司法、不重服务等思想。二为“圈子”思想。即要肃清只顾个人或法院工作“小圈子”,不顾他人或全市中心工作“大圈子”等思想。三为“万能”思想。即要肃清把审执工作当成“万能钥匙”,固步自封、妄自尊大等思想。四为“特权”思想。即要肃清责任心不强,司法为民的措施落实不够实,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拖”,不能正确看待成绩、心理狭隘等思想。全市两级法院一定要坚持转变思想观念,放眼全省,找准差距,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保障和谐、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职能作用,为常德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四是争创“五个一流”,积极打造全省一流法院。今年以来,为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市中院党组着眼长远,尽早谋划,及时部署,提出了“实施五个一流工程,建成全省一流法院”的总体工作构想。一流队伍、一流绩效、一流为民、一流管理、一流基础目标的提出,是市中院党组落实“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基于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和法院发展的新需要,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后作出的科学抉择,是常德法院阶段性发展的必然选择。它是一种创优机制,一个整体工程,有一整套建设任务、奋斗目标和考评体系。全市法院要切实增强实施“五个一流”工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形成全市法院整体联动的工作局面,共同促进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积极打造全省一流法院。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邬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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