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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7-02-14

常德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14 17:51:31 【字体: 】

一、部门职能职责

㈠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㈡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㈢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㈣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㈤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㈥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㈦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㈧组织查处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㈨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㈩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只包括机关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综治科、稳定办、执法监督室、研究室、社会管理科(社会治理指挥中心),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不含下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我委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专项经费。

㈠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20.12万元,其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㈡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20.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1.56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22.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87万元,项目支出1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0.1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㈠基本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5.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考核、社会保障缴费、临时工作人员经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㈡项目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7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本单位175万元均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  中: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及4个工作小组(分设在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等单位)的日常办公支出;

维稳专项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各项公务支出;

平安建设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该专项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铁路护路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市直铁路护路工作的办公费、会议费等;

见义勇为奖励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表彰和特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慰问;

行政工作专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领导调研、老干活动、信息工作等方面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5.12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39.49万元,下降8.15%,其减少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全额由社保资金发放。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市委政法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40万元,下降37.04%。其减少的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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