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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市委政法委 发文日期: 2019-08-15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08-15 13:15:21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七)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八)组织查处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九)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

市委政法委现有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综合治理科(加挂市铁路联防办牌子)、稳定办、执法监督室、研究室、社会管理科、市社会治理指挥中心、涉法涉诉信访科、宣传科。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1429.86万元,支出1309.47万元。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88.35万元,减少5.82%;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32.56,减少20.25%。

二、收入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1429.8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4.86万元,占98.95%,其他收入15万元,占1.05%。

三、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决算数130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3.53万元,占80.46%;公共安全支出127.55万元,占9.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万元,占6.36%;住房保障支出45.09万元,占3.4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414.86万元,比上年减少103.35万元,减少6.8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294.47万元,比上年减少347.56万元,减少21.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4.47万元,比上年减少347.56万元,减少21.17%。

(二)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8.53万,占80.323%;公共安全支出127.55万元,占9.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万元,占6.44%;住房保障支出45.09万元,占3.48%。

(三)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4.47万元,与年初预算1280.52万元相比,增加了13.9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2.33万元,占49.05%,公用经费615.37万元,占50.9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本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2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9.55万元减少36.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7.5万元减少24.69万元,减少原因为我单位严控接待费支出,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9.99万元,比年初预算22.05万元减少12.06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决算数32.28万元减少9.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5.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5.71万元。增加的原因为2016年车改后,单位油卡主卡的结余过多,导致2017年度未采购汽油,而2018年正常采购了公务用车当年所需的油料。

(二)本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台。全年公务接待批次120批,人数985人。全年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2.17万元,比2017年增加161.51万元,增长16.64%。主要原因:一是正常调资、五险一金增长、综治先进单位奖、文明单位奖、绩效考核奖;二是新增律师代理涉法涉诉经费专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本单位已按财政要求开展2018年整体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四、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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